九游体育中国官网-波尔多引援计划曝光,或将引进国内年轻球员
本文法律顾问
北京市中喆(沈阳)律师事务所:曲莉雅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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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林丹出轨可是炸遍了每个小伙伴的朋友圈啊!!!我们的订阅号已发瞬间点击量过千!转发量。。。小乐我也不几道啦!林丹本人也是发微博道歉↓↓↓
话说,每一对秀过恩爱的cp都逃不过打脸的魔咒!成龙、文章、孙楠、王全安、陈赫……省略号掠过。
出轨的男明星实在太多,都数不过来,似乎这已经成为大众眼中见怪不怪的事情,然而,这事出在正能量满满,被称为国民couple的林丹和谢杏芳身上,大家还是接受不了。
我相信,那些把林丹当成阳光偶像,粉了这么多年的女粉丝,早就哭晕在厕所里。
到底哪里才有够好的男人?连超级丹也跌落凡尘了,不超级了,比普通人还堕落,这种幻灭让人怎么办!还你怎么办,人家谢杏芳还没说怎么办呢,也真是奇怪啊,马蓉出轨了,全世界都在心疼王宝强。
可是林丹出轨了,除了刀姐,怎么没见谁关心谢杏芳,都在那深扒林丹的出轨对象是何方妖孽,甚至把她之前跟谁好过全都翻出来了。
所以说,我们《说法二人转》,永远是与众不同的视角,据说林丹出轨时间正是谢杏芳怀孕期间,这边老婆怀着孕,那边老公出轨他人,你说谢杏芳如果要跟林丹离婚,是不是能因此请求精神损害赔偿?
曲律师:同样作为女性,在这个事情上,我也十分同情谢杏芳,但是,我要告诉刀姐的是,按照现行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,并没有对怀孕期间丈夫出轨的行为特殊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权。只有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,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,这里同居的概念不同于通常理解的出轨,偶尔的出轨或者“一夜情”都不足以被认定到了同居的程度。
这么说的话,刀姐可是有点气不公了,你说这个孕妇是多么特殊的群体啊?上车都有人给主动让座呢,怎么婚姻法还没有特殊保护了呢?
曲律师
其实婚姻法对孕妇和哺乳期的女性也是有特殊保护的,比如,《婚姻法》规定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。而且,通常如果是哺乳期内离婚通常会把孩子判给母亲
虽然说今天谢杏芳表态说要风雨同舟,我们也不希望他俩就此就离婚了,但这都是保不齐的事,当初结婚的承诺多了去了,现在守住了吗?刀姐只是说假设,假设谢杏芳提出离婚要求,那在分得财产的这方面,会不会多分呢?
或者说,刀姐就想替谢杏芳问问,林丹有那么多广告代言费啥的,怎么能给谢杏芳多分点?
曲律师
正常来说,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属于共同财产,无其他特殊情形应该由夫妻二人平分,但如果出轨一方觉得内心愧疚,愿意多补偿另一方,则法院当然可以支持,或者女方照顾老人、培育孩子为家庭付出较多,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法院会考虑适当多分。
刀姐
刀姐还在关心另一个问题,要说人家谢杏芳也不是一般人,也是公众人物,体育明星,在这种情况下,林丹的出轨也算是给她脸上抹黑了,谢杏芳那边还那般忍辱负重的,那林丹算不算损害了她的名誉权呢?
这个就算不上了,首先,现在看来这件事不是捏造的,其次,这件事被曝光出来也不是针对谢杏芳本人,并没有造成谢杏芳本人的社会评价降低,所以,不能构成名誉权的侵犯。
曲律师
林丹前几年前曾拍过一个广告片。广告语是:“人生不能越界,做人做事,底线必须坚守,越过了底线,失去的也许永远无法挽回。”
简直一语成谶,好像专门是留给今天打脸用的,不知道,林丹心里作何感想,打球越界不得分,做人越界的损失可能不止这些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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